2025-05-06 21:30:00
近日,宝山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团伙制售涉黄手办的案件,从手办工厂老板到网店运营等12名被告人均因犯制作(贩卖)淫秽物品牟利罪,受到了有期徒刑至缓刑不等的刑事处罚。据了解,该案主犯、被告人许某为牟利,在广东省东莞市经营一家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和一间工厂,并在网络平台开设网店,雇佣数名员工制作、对外销售手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