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司法局将司法行政力量融入综治中心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、防范风险。
集聚力量进驻综治中心
强化资源整合。制定入驻综治中心工作细则,深入推进各类对外服务平台多合一,全面整合人民调解、行政调解、律师调解、公证和法律援助等解纷力量进驻23个镇街综治中心,法律援助推行市域通办,石岐街道、西区街道、黄圃镇等综治中心设立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站,前置介入调处行政争议,实现应融尽融、应进尽进。
强化功能融合。建立“医调、访调、警调、诉调、复调、援调”六调联动机制,推动各类解纷方式主体衔接、制度衔接、程序衔接、效力衔接。积极搭建智慧调解平台,推动数据共享,建立“受理—接办—调处—回访”闭环体系,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、一揽子调处、全链条解决。

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
健全体系化网络。构建完善市镇村三级全覆盖的调解组织体系,在全市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454个,其中,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0余个。持续向涉侨家事、知识产权、新业态等领域拓展,形成全面覆盖、多点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。
强化多元化解纷。创新“调解+公证”“调解+法律援助”同步推进的组团服务模式,搭建诉讼、仲裁、调解一站式有序衔接多元共治的纠纷争端解决机制。与深圳、珠海、江门建立市域跨界调解机制,扎实开展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治理工作,促进各类纠纷分层过滤、高效化解。

厚植基层治理法治根基
抓细基层依法治理。深化“法律明白人”、村(居)法律顾问等机制,用好网格员、调解员、律师等多元力量,今年以来,开展法治宣传教育990余场次,推动全社会形成“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”的良好氛围。
抓实法律服务供给。积极发挥公证在社会治理体系中预防性和强证明力的作用,持续推进“社区公证员”试点,构建“公证+社会治理”新模式。面向“一老一小”等特殊群体开展“点亮法治之光 照亮人生之路”“法律援助+人大代表”等专项行动,办理法律援助案件,强化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。
来源:长安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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