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山东省委批准,山东省纪委监委对山东交通学院原党委委员、副院长赵德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赵德健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;违反组织原则,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;弃守廉洁底线,默许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,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;违反工作要求,不正确履行职责;目无法纪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财物;擅权妄为,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。
赵德健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、滥用职权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赵德健开除党籍处分;由山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来源:山东省纪委监委

相关文章:
温金荣会见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客人09-04
山东省第26届运动会进入一周年倒计时08-27
首问登记 闭环反馈!《中国纪检监察报》点赞镇雄把问题化解在家门口08-26
共同擘画上合组织发展新蓝图 ——各方共同期盼上海合作组织天津峰会举行08-25
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汇聚磅礴力量——写在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即将举行之际08-24
将暖心餐送进老人心坎08-22
守护绿水青山!内乡县法院开展“8・15”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08-15
中原廉洁故事|董宣:宁折不弯“强项令”08-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