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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加油站‘向上取整’9毛钱”,袁亚云律师:侵权!

0次浏览     发布时间:2025-04-22 01:01:00    

2025年第33期(总第175期)

维权无忧,天天在线!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将“周周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升级为“天天3·15 律师在线答疑”公益活动,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,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,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!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袁亚云律师(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)提供专业法律解答!

专业解答

袁亚云律师(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)

一、加油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

1、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,包括价格、计价方式等。本案中,加油站未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“取整规则”(如是否四舍五入、具体取整标准),导致消费者在付款时被动接受多付金额,侵犯了其知情权。

2、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的公平交易条件。加油站单方将金额“向上取整”至340元,导致消费者多支付0.9元,属于单方变更交易金额,且无合理依据支持仅“向上取整”的规则,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。

二、消费者维权建议

1、建议消费者保存加油小票、付款记录(微信支付凭证)、加油机表显金额照片或视频,明确记录实际付款金额与应付金额的差异。若加油站拒绝提供发票或完整凭证,消费者还可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其出具,否则可向税务部门举报。

2、消费者可与加油站负责人沟通,要求退还多收的0.9元,并要求其说明“取整规则”的法律依据及公示情况。若对方以“行业惯例”或“系统设置”为由拒绝,消费者可明确指出其行为违法性,并要求书面答复,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投诉。

编辑:李洁 何思蓓

32位律师在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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